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2号)的文件要求,为服务福建省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便于各高校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经研究,福建省教育厅决定充实、调整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供有需求的高校自主选择使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并任职2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副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担任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推荐类别和人数
各单位要按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3个评委库分别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各学科优秀人才推荐上来。注重推荐入库委员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45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以上。教师、教育管理系列推荐正高级职称,教师系列同一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教育管理系列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实验系列推荐副高级以上职称,推荐人数不超过20人。
三、推荐入库程序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一份,经各单位职改办审核同意后,连同《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于6月6日前报送我校职改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更新委员库个人信息,请各单位每两年把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入库委员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范学锦,电话:0591-86073179,电子邮箱:83114421@qq.com。
人事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