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8年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并点击“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阅读《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指南。
2.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本(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发送至邮箱。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1月15日,所在单位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申请人材料审核、整理并报送人事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4月5日,所在单位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人材料审核、整理并报送人事处;其他项目申请按项目要求时间受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1.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即当年选当年派出。请计划申请2018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3.网上报名在申请受理单位一栏,点选“福建省教育厅”。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或《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
4.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及时通知申请人尽早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线申报系统可以线下填写有关表格,待网络申报开始时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并打印相关表格。要避免截止前最后几天因网络服务器拥堵造成申报失效或失去报名资格。上述所有项目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合要求、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只做了网上申报未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的申请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林在文 林成杰,联系电话:0591-85260262、85160297,电子邮箱:281271475@qq.com。
人事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