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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7-03 09:41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推荐参评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推荐,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8日上午09:00前报送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至9号楼109室,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给林在文,联系电话:85260262。

材料包括:

1.单位评选推荐报告(一式两份)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一式五份)

3.《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6,一式五份)

5.《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7,一式五份)

6.《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8,一式五份)

7.《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9,一式五份)

8.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具体,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一式两份)。

三、填写说明

对于申报教师的:如果申报的是模范教师,需要填写《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两份表格;如果申报的是优秀教师就只要填写《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对于申报工作者的:如果申报先进工作者,需要填写《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两份表格;如果申报的是优秀工作者,只需填写《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表格。

 

                                                      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

附件【附件1:福建省推荐参评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9: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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