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2020〕70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职工国(境)内进修管理办法(暂行)》(闽师分人〔2020〕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暂行)》(闽师分人〔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0-2021学年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修申请每学年申报一次,拟参加进修的教职工须按条件申报,填写《进修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机关处室馆务会议研究审核确定报送名单,对于申报同类进修的请结合申请人综合情况作出排序。
3.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进修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9号楼10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联系电话:85260262,邮箱:fqfxrsc@126.com。
人事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