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6月3日,共收到书面申诉申请一份,申诉人情况如下:
严正婷,女,身份证号码:350181******251621。
初审时,该考生提供的本科期间学生干部经历不符合招聘要求,研究生期间的干部经历无证明,故资格初审未予通过。5月25日,该考生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并提供研究生干部证明,经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认为其补充的研究生学生干部证明符合《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方案》中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同意通过资格初审,可参加招聘笔试。
如对本次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12日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向人事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电话:0591-85260262周老师,0591-85229631李老师。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