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推荐参评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推荐,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8日上午09:00前报送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至9号楼109室,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给林在文,联系电话:85260262。
材料包括:
1.单位评选推荐报告(一式两份)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一式五份)
3.《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6,一式五份)
5.《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7,一式五份)
6.《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8,一式五份)
7.《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9,一式五份)
8.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具体,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一式两份)。
三、填写说明
对于申报教师的:如果申报的是模范教师,需要填写《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两份表格;如果申报的是优秀教师就只要填写《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对于申报工作者的:如果申报先进工作者,需要填写《2019年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两份表格;如果申报的是优秀工作者,只需填写《2019年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表格。
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