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15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包含在本单位任课的所有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详见下表。培训费用由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请于2020年6月23日12:00前报送单位推荐函和《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人事处林在文,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汇总至9号楼109室(也可扫描后通过OA发送),联系电话:85260262。
人事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