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含人才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办公室)
1.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拟定和实施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岗位职责的制定及各类人员的编制核定、管理工作。
3.负责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事调配和招聘工作,并做好各类人员的报批以及相关福利的申报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延聘、退休、解聘、辞职、退职、自动离职等有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核定和拨付校内各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管控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情况。
6.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全校工资基金、福利保险和校内津贴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9.负责有关的慰问和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教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和遗属定期定额补助费的发放等。
10.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证的制作、人事相关证明的开具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12.负责人事数据库维护,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